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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申报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研究项目、精品课程和实践基地的通知

部门: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时间:2025-09-19 浏览:

校内各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,促进来华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,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(以下简称分会)面向各校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研究项目、中国国情教育精品课程和实践基地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研究项目

1.申报对象

从事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教师、管理人员及相关研究人员。

2.申报条件

1)项目应紧密围绕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性和实践指导意义,具体申报方向可参考附件申报指南(附件1)。

2)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,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。

3)项目团队成员结构合理,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条件。

4)已承担分会相关研究项目且未结项的,不得申报。

3.申报程序

1)申报人填写并提交《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科研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2)。

2)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,择优推荐至分会。我校可推荐的项目不超过两个。

3)分会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根据项目创新性、可行性、预期成果等情况,确定立项项目。    

4.项目管理

1)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和经费自筹项目。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00元/项、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2000元/项,自筹经费项目由申请者本人或所在单位进行经费自筹。

2)立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-2年,分会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,对未按计划推进或研究质量不达标的项目,将视情况进行调整或撤销立项。

二、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精品课程

1.申报对象

各单位开设的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相关课程。

2.申报条件

1)课程内容应涵盖中国的历史、文化、政治、经济、社会等方面,具有系统性、科学性和实用性。

2)课程教学方法灵活多样,能够充分调动来华留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,教学效果良好。

3)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丰富的来华留学生教学经验。

4)所申报的课程为已开设课程。

3.申报程序

1)课程负责人填写并提交《陕西省来华留学生国情教育精品课程申报书》(附件3)。

2)学校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,择优推荐至分会。

3)分会根据课程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团队等因素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,确定入选的精品课程,并授予“陕西省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精品课程”称号。

4.课程管理

1)入选的精品课程应不断优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,持续提升教学质量。

2)分会将定期对精品课程进行复查评估,对于教学质量下降或不符合要求的课程,将取消其精品课程称号。

三、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实践基地

1.申报对象

各单位校内资源,或与相关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合作建立的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实践基地。

2.申报条件

1)实践基地应具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和丰富的实践活动内容,能够为来华留学生提供深入了解中国国情的实践平台。

2)实践基地应具备良好的硬件设施和安全保障条件,能够容纳一定数量的来华留学生同时开展实践活动。

3)实践基地应配备专业的指导教师或工作人员,能够为来华留学生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。

4)已获评校级及以上实践基地称号的,不得重复申报。

3.申报程序:

1)实践基地负责人填写并提交《陕西省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》(附件4)。

2)学校对申报的实践基地进行初审,择优推荐至分会。

3)分会对申报的实践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,综合评估实践基地的设施条件、活动内容、管理机制等因素,确定入选的实践基地,并授予“陕西省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实践基地”称号。

4.基地管理

1)入选的实践基地应不断丰富实践活动内容,完善管理机制,提高服务质量,确保来华留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。

2)分会将定期对实践基地进行检查评估,对于管理不善或未能有效开展实践活动的基地,将取消其称号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和个人于9月30日(星期二)12: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nnuiso@snnu.edu.cn,签字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。


联系人:黄璐

 话:85310582

 址:长安校区校务楼628-1室

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
2025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