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为科学组织2027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,提升项目申报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益,现将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项目类型:本次预申报限于以下两类项目:
1.房屋修缮类:用于支持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等功能的房屋建筑物必要的维修、加固与改造。
2.基础设施改造类:用于保障师生学习、工作、生活所必需的水电气暖、道路、照明、绿化、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。
(二)申报数量:各单位原则上限报1个项目,已通过其他渠道立项并获资助的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。
(三)申报项目须同步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附件1:陕西师范大学校园改造与修缮项目立项审批表》;
2.《附件2: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项目申报书》;
3.相关支撑材料:
①房屋修缮类:须含房屋用途说明、建筑面积、现状及使用情况说明、修缮方案、工程概算等;
②基础设施改造类:须含初步设计方案、工程概算等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单位内部准备:各单位应结合事业发展需求,立足实际,遵循“统筹规划、安全为先、以人为本、注重绩效”原则,优先申报与教学科研密切相关的项目,组织好本单位项目摸底与材料准备工作。申报前应充分评估实施周期、预算执行能力等条件,确保项目具备可操作性,并合理编制工程概算。
(二)内部审议与报送:项目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或处(部)务会议审议通过;纸质申报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于2026年3月12日前报送至后勤管理与保障处,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:chenyq17@snnu.edu.cn,邮件主题格式为“单位名称+项目名称”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评审阶段:校园改造与修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核、现场踏勘和会议评审。后勤管理与保障处将协同相关单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,并参加相关的预申报评审。
三、相关要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夯实责任,积极动员,保证质量。各单位的预申报情况将作为正式申报的重要参考。期间若有问题,请联系后勤管理与保障处工程管理科陈老师(电话:13228053536)。
校园改造与修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6年2月5日